第19章
“诸位爱卿一起尝尝。”</p>
李世民夹了一块,随即招呼众人一起,张阿难心领神会,当即端着碗朝官员们走去。</p>
“嗯?”</p>
不等朝臣们是品尝,李世民就吃了一口,随即皱起了眉。</p>
红薯的味道还在,口感却大打折扣。</p>
“红薯晒成干,虽能长久保存,可口感却比新鲜的红薯差上许多。”</p>
“没错。”</p>
朝臣们尝过之后,纷纷摇头。</p>
“诸位爱卿,还有别的储存红薯的方法吗?”</p>
李世民将红薯干吃完后,询问起众人。</p>
吃过甜糯的熟红薯,再吃干硬难吃的熟红薯干,简直就是判若两物。</p>
“陛下,这种水分充盈的食物,极易腐烂,是自然法则,并无破解之法。”</p>
戴胄认真想了想,无奈摇头说道。</p>
“没错,这种水分量比较高的红薯,确实没法长久储存,不过每年能吃上几回,饿肚子和口腹之欲,对百姓而言,能吃饱最重要。”</p>
魏征知晓李世民对新鲜红薯的喜爱,所以出列说道。</p>
即便他说话比较委婉,不过聪明人也能听出,这是在点明李世民太过贪图享受了。</p>
“没错,现在最重要的是如何储存,百姓连温饱都无法做到,谁又会那么在意口感?”</p>
戴胄一脸认同道。</p>
“两位爱卿所言极是,让百姓吃饱饭才是头等大事,至于新鲜红薯的储存方法,不用再议了。”</p>
李世民明白魏征的含义,无奈只能打消了念头。</p>
谁让他想做贤明的君主,自己的一些喜好,只能先摒弃掉。</p>
“没有其他事,就退朝吧!”</p>
红薯一事都解决了,李世民也不想再继续朝议,有些烦躁的朝百官摆摆手。</p>
“臣等告退。”</p>
百官行礼后,纷纷走出朝堂。</p>
但是,程咬金和尉迟恭却默契的没有退出,两人相视一眼,一块笑了出来。</p>
“你们有事找朕吗?”</p>
李世民看到程咬金和尉迟恭两个老货,有些气闷,一脸严肃的询问。</p>
昨日,他就是看了一眼这两人的酒,他们就一副担心他要抢酒似的,一口气将碗中的酒都喝光了。</p>
“陛下,也许有人知晓这红薯新鲜储存的方法。”</p>
尉迟恭见大殿里没有外人,急忙说道。</p>
“嗯?谁啊?”</p>
原先萎靡不振的李世民,瞬间来了兴趣。</p>
“陛下的女婿,苏长风。”</p>
程咬金担心尉迟恭又将功劳抢去,急忙说道:</p>
“苏长风为人抠门,可他的脑子却很好用,他都酿出那样的美酒,储存新鲜红薯的方法,也许他会知道。”</p>
“没错!”</p>
尉迟恭认同的点点头。</p>
“美酒,火锅,随便一种都是难得的奇珍,所以储存新鲜红薯的方法,他也许会知道。”</p>
“苏长风?绝对不可能。”</p>
李世民听到他们提苏长风,瞬间涌起一股怒气。</p>
“含水量高的食物易腐,乃是自然法则,保存新鲜红薯,这等逆天之术岂是他一个小儿能知道的。”</p>
李世民虽然说的笃定,可心里却有些意动。</p>
但他是大唐的皇帝,岂能去请教一个小儿,有损他的颜面。</p>
“不如老臣先去问问,如果他当真有方法,俺再来回禀陛下。”</p>
程咬金好像看明白了什么,当即说道。</p>
“臣愿一同前往。”</p>
尉迟恭急忙说道。</p>
“准奏了。”</p>
李世民朝两人摆摆手,就转身走了。</p>
“潞国公,等一下!”</p>
出了宣德殿,长孙无忌就喊住了侯君集。</p>
“齐国公?”</p>
侯君集一脸疑惑的停了下来,即便他们都是太子阵营的人,但两人却并未有什么交情。</p>
不过他还是与对方打了声招呼。</p>
“在朝堂上,老夫见潞国公吃红薯吃的意犹未尽,可是还想再吃?”</p>
长孙无忌这次说话直接,与对方聊起了家常。</p>
“对啊!就吃了一个,我都没仔细尝味道。”</p>
侯君集面露失望,如此美食不能吃的尽兴,真是人生一大憾事。</p>
“潞国公既然喜欢,不如同我一起回府,我再请潞国公吃几个?”</p>
长孙无忌说的非常慷慨。</p>
“难不成齐国公有这等奇珍?”</p>
侯君集眼神亮晶晶的说道。</p>
“没错,我陪同陛下微服私访时,在长安城外便见有人种了一大片的红薯,因此买了一些。”</p>
长孙无忌笑呵呵的说道。</p>
他并未说自己购买的数量,只是用一些来代替,不然他担心侯君集直接到他家去拿。</p>
“当真有人在种植红薯?”</p>
侯君集心中大喜,知道卖红薯的地方就好办了,买不来他可以抢啊!</p>
“没错!”</p>
长孙无忌点头说道,随即没有再说这个话题,而是沉默的朝自家走去。</p>
“具体卖红薯的位置,齐国公请说一下。”</p>
侯君集心急的不行,恨不得当场就整一堆红薯回来,因此根本没心思去齐国公府。</p>
“潞国公,等到了我府上,可以一边吃一边说。”</p>
见对方着急,长孙无忌还是慢悠悠的说着,就是不告诉对方地址。</p>
“那,好吧!”</p>
侯君集认为长孙无忌拿着红薯引诱他去齐国公府,是有事相商,因此才没有拒绝一同前往齐国公府。</p>
......</p>
“苏兄,好久不见!”</p>
正在教长工如何泡高粱的苏长风,听到一阵熟悉的声音。</p>
不用猜,他都知道来人是程处默。</p>
昨日在他这里吃了火锅,喝了美酒后,程家兄弟对他就越发热情起来,各种的套近乎。</p>
他都不用猜,也知道对方是拿钱来蹭饭的。</p>
不然也不会在快到饭点时来。</p>
而长孙冲,大清早的就将欠他的钱,还有打赌的钱都拿来了,连田产地契都没忘记。</p>
不过长孙冲全程脸色难看,明显不会蹭饭。</p>
“咦?如此多的人?”</p>
转头望去,不仅来了程家兄弟俩,还多了两个年轻人。</p>
“两个蹭饭的带着两个人来蹭饭?”</p>
苏长风心中吐槽着,但脸上并没有丝毫不满。</p>
“苏兄,我们是来送程家和尉迟叔叔家的酒钱,尉迟叔叔的钱里,还包含昨日打赌输的两千贯。”</p>
程处默指了指马车上的几个钱袋子。</p>
“苏兄可要清点下?”</p>
“没必要。”</p>
苏长风摆手说道。</p>
卢国公与鄂国公两人府里的人,苏长风还是十分相信的。</p>
大唐的一贯是一千文,这么多铜钱,估计数到他手抽筋,估计都数不完。</p>
这么多钱,自然也很重,只能用马车来运钱了。</p>
昨日他一天的收入,总共有两万多贯。</p>
这些钱他不但能买下那家酒楼,还能装修一番。</p>
“两位是?”</p>
苏长风看向对面两位陌生的年轻人,忍不住出声询问。</p>
他们都比程处默小,大概有十六七岁的样子。</p>
苏长风年纪也不大,只不过芯子是个成年人。</p>
“我弟弟程处亮,今日出门,我爹就让我带着弟弟一同出来,跟驸马多学学,也算是长见识了。”</p>
程处默憨笑道,然后又介绍旁边的一位黑脸少年。</p>
“他叫尉迟宝林,是尉迟叔叔的大儿子。”</p>
李世民夹了一块,随即招呼众人一起,张阿难心领神会,当即端着碗朝官员们走去。</p>
“嗯?”</p>
不等朝臣们是品尝,李世民就吃了一口,随即皱起了眉。</p>
红薯的味道还在,口感却大打折扣。</p>
“红薯晒成干,虽能长久保存,可口感却比新鲜的红薯差上许多。”</p>
“没错。”</p>
朝臣们尝过之后,纷纷摇头。</p>
“诸位爱卿,还有别的储存红薯的方法吗?”</p>
李世民将红薯干吃完后,询问起众人。</p>
吃过甜糯的熟红薯,再吃干硬难吃的熟红薯干,简直就是判若两物。</p>
“陛下,这种水分充盈的食物,极易腐烂,是自然法则,并无破解之法。”</p>
戴胄认真想了想,无奈摇头说道。</p>
“没错,这种水分量比较高的红薯,确实没法长久储存,不过每年能吃上几回,饿肚子和口腹之欲,对百姓而言,能吃饱最重要。”</p>
魏征知晓李世民对新鲜红薯的喜爱,所以出列说道。</p>
即便他说话比较委婉,不过聪明人也能听出,这是在点明李世民太过贪图享受了。</p>
“没错,现在最重要的是如何储存,百姓连温饱都无法做到,谁又会那么在意口感?”</p>
戴胄一脸认同道。</p>
“两位爱卿所言极是,让百姓吃饱饭才是头等大事,至于新鲜红薯的储存方法,不用再议了。”</p>
李世民明白魏征的含义,无奈只能打消了念头。</p>
谁让他想做贤明的君主,自己的一些喜好,只能先摒弃掉。</p>
“没有其他事,就退朝吧!”</p>
红薯一事都解决了,李世民也不想再继续朝议,有些烦躁的朝百官摆摆手。</p>
“臣等告退。”</p>
百官行礼后,纷纷走出朝堂。</p>
但是,程咬金和尉迟恭却默契的没有退出,两人相视一眼,一块笑了出来。</p>
“你们有事找朕吗?”</p>
李世民看到程咬金和尉迟恭两个老货,有些气闷,一脸严肃的询问。</p>
昨日,他就是看了一眼这两人的酒,他们就一副担心他要抢酒似的,一口气将碗中的酒都喝光了。</p>
“陛下,也许有人知晓这红薯新鲜储存的方法。”</p>
尉迟恭见大殿里没有外人,急忙说道。</p>
“嗯?谁啊?”</p>
原先萎靡不振的李世民,瞬间来了兴趣。</p>
“陛下的女婿,苏长风。”</p>
程咬金担心尉迟恭又将功劳抢去,急忙说道:</p>
“苏长风为人抠门,可他的脑子却很好用,他都酿出那样的美酒,储存新鲜红薯的方法,也许他会知道。”</p>
“没错!”</p>
尉迟恭认同的点点头。</p>
“美酒,火锅,随便一种都是难得的奇珍,所以储存新鲜红薯的方法,他也许会知道。”</p>
“苏长风?绝对不可能。”</p>
李世民听到他们提苏长风,瞬间涌起一股怒气。</p>
“含水量高的食物易腐,乃是自然法则,保存新鲜红薯,这等逆天之术岂是他一个小儿能知道的。”</p>
李世民虽然说的笃定,可心里却有些意动。</p>
但他是大唐的皇帝,岂能去请教一个小儿,有损他的颜面。</p>
“不如老臣先去问问,如果他当真有方法,俺再来回禀陛下。”</p>
程咬金好像看明白了什么,当即说道。</p>
“臣愿一同前往。”</p>
尉迟恭急忙说道。</p>
“准奏了。”</p>
李世民朝两人摆摆手,就转身走了。</p>
“潞国公,等一下!”</p>
出了宣德殿,长孙无忌就喊住了侯君集。</p>
“齐国公?”</p>
侯君集一脸疑惑的停了下来,即便他们都是太子阵营的人,但两人却并未有什么交情。</p>
不过他还是与对方打了声招呼。</p>
“在朝堂上,老夫见潞国公吃红薯吃的意犹未尽,可是还想再吃?”</p>
长孙无忌这次说话直接,与对方聊起了家常。</p>
“对啊!就吃了一个,我都没仔细尝味道。”</p>
侯君集面露失望,如此美食不能吃的尽兴,真是人生一大憾事。</p>
“潞国公既然喜欢,不如同我一起回府,我再请潞国公吃几个?”</p>
长孙无忌说的非常慷慨。</p>
“难不成齐国公有这等奇珍?”</p>
侯君集眼神亮晶晶的说道。</p>
“没错,我陪同陛下微服私访时,在长安城外便见有人种了一大片的红薯,因此买了一些。”</p>
长孙无忌笑呵呵的说道。</p>
他并未说自己购买的数量,只是用一些来代替,不然他担心侯君集直接到他家去拿。</p>
“当真有人在种植红薯?”</p>
侯君集心中大喜,知道卖红薯的地方就好办了,买不来他可以抢啊!</p>
“没错!”</p>
长孙无忌点头说道,随即没有再说这个话题,而是沉默的朝自家走去。</p>
“具体卖红薯的位置,齐国公请说一下。”</p>
侯君集心急的不行,恨不得当场就整一堆红薯回来,因此根本没心思去齐国公府。</p>
“潞国公,等到了我府上,可以一边吃一边说。”</p>
见对方着急,长孙无忌还是慢悠悠的说着,就是不告诉对方地址。</p>
“那,好吧!”</p>
侯君集认为长孙无忌拿着红薯引诱他去齐国公府,是有事相商,因此才没有拒绝一同前往齐国公府。</p>
......</p>
“苏兄,好久不见!”</p>
正在教长工如何泡高粱的苏长风,听到一阵熟悉的声音。</p>
不用猜,他都知道来人是程处默。</p>
昨日在他这里吃了火锅,喝了美酒后,程家兄弟对他就越发热情起来,各种的套近乎。</p>
他都不用猜,也知道对方是拿钱来蹭饭的。</p>
不然也不会在快到饭点时来。</p>
而长孙冲,大清早的就将欠他的钱,还有打赌的钱都拿来了,连田产地契都没忘记。</p>
不过长孙冲全程脸色难看,明显不会蹭饭。</p>
“咦?如此多的人?”</p>
转头望去,不仅来了程家兄弟俩,还多了两个年轻人。</p>
“两个蹭饭的带着两个人来蹭饭?”</p>
苏长风心中吐槽着,但脸上并没有丝毫不满。</p>
“苏兄,我们是来送程家和尉迟叔叔家的酒钱,尉迟叔叔的钱里,还包含昨日打赌输的两千贯。”</p>
程处默指了指马车上的几个钱袋子。</p>
“苏兄可要清点下?”</p>
“没必要。”</p>
苏长风摆手说道。</p>
卢国公与鄂国公两人府里的人,苏长风还是十分相信的。</p>
大唐的一贯是一千文,这么多铜钱,估计数到他手抽筋,估计都数不完。</p>
这么多钱,自然也很重,只能用马车来运钱了。</p>
昨日他一天的收入,总共有两万多贯。</p>
这些钱他不但能买下那家酒楼,还能装修一番。</p>
“两位是?”</p>
苏长风看向对面两位陌生的年轻人,忍不住出声询问。</p>
他们都比程处默小,大概有十六七岁的样子。</p>
苏长风年纪也不大,只不过芯子是个成年人。</p>
“我弟弟程处亮,今日出门,我爹就让我带着弟弟一同出来,跟驸马多学学,也算是长见识了。”</p>
程处默憨笑道,然后又介绍旁边的一位黑脸少年。</p>
“他叫尉迟宝林,是尉迟叔叔的大儿子。”</p>